其他政策
3年至少建保障房3.5万套
记者注意到,联合发文的还包括市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方税务局和市规划局等部门。
意见提到,将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统筹解决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各类人才等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在第三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期内(2014-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筹总量不低于 3.5万套,其中建筹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 3万套,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不低于3万套。在推进公租房建设的同时,收购部分商品房屋作为公租房源。
此外,重点推进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趋于完善 ,2017年以前基本完成10.2万户改造任务。提高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拆迁居民自行选购住房或由征收部门收购、团购房屋作为安置房源。
每年新开工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构建“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重点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的新型城镇体系路线,实现农民就地市民化,农村集聚地就地城镇化。
90平米以上住房市场定价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强调,今后对开发企业申报的商品房预售价格实行弹性调节,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不再进行预售价格管理。户型供应方面,力推适合刚性需求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楼盘项目加速入市,在预售审批环节主动提前介入,确保相关开发企业申办预售许可一次通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对非重点监管资金即报即批,做到随时申请,随时拨付;分类调节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力度,综合考虑企业信誉和开发资质等级情况,将重点监管资金拨付比例上调5-20% ;对其他资质较低及信誉不良的开发企业,严格实施重点监管资金全额监管,以防范风险。落实好开发企业配套费后置征收等相关政策。
银行贷款方面,各商业银行要增加住房开发贷款供应,并向商业银行总行积极争取开发贷款额度,优先保障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合理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开发贷款授信审批效率。对达到授信条件的开发贷款,要及时发放。
在房地产行业的规范管理方面,研究建立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房管、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
“各部门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开发企业进行差别化管理,对于信用差的企业,取消其土地竞拍资格,限制其开发贷款行为,直至清出市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并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管理,加大对资产负债情况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风险。
严控144平米以上住房比例
在土地供应方面,在做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建设用地供应,相应增加商业、金融、娱乐、旅游、养老和健康等新兴服务业供地比重,促进房地产业内部结构的优化升级。
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从严控制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住房比例。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 、城市功能定位、城镇化发展和居民住房需求等实际,结合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完善集中居住区公共交通、教育、托幼、医疗卫生、商业及社区文化、体育、养老等生活配套设施。 文/本报记者 王爱科 乔秀峰(署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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