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15日消息 为了进一步鼓励生活性服务业项目
落户开业,实现产城一体,今天,高新区出台了四项政策鼓励生活性服务业项目落户开业,对于落户开业的生活性服务业项目,高新区将从购房租房装修等多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记者从
青岛市高新区了解到,对购买、租赁商服设施经营生活性服务业,经认定后,可给予经营业户购房、租房资金支持,其中购房项目补贴不超过20万元,租赁项目连续三年给予年度不超过20万元的全额租金。
对小、中、大型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在开业后,最高可给予60万元装修费用支持。
鼓励项目规模化发展,从设立起年度营业额达一定规模以上的,予以一定规模奖励资金支持,最高可达80万元。
此外,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和规模的直营连锁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在享受以上三项支持外,另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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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潇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