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漫画”里的切肤之痛

2015-08-10 08:5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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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学义

  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的法院像吕梁中院一样,用实际行动对刑讯逼供坚决说不,更希望所有侦查人员在办案时都先画一条红线,不越雷池一步。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刑讯逼供漫画”再次刺痛人心。

  被关了5年后,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尧峪村村民刘仁旺重获清白,除了申请国家赔偿之外,他还用漫画的形式再现了“刑讯逼供”的场景,“想让更多人知道刑讯逼供的手段”。(8月9日澎湃新闻)

  在人们印象中,漫画一般都和轻松愉快相伴随,为孩子和童心未泯的成人所喜爱。然而,当村民刘仁旺将漫画与“刑讯逼供”联系在一起时,呈现出的是一种彻骨的荒谬与悲凉。

  “刑讯逼供漫画”是饱含当事人屈辱与泪水之作。近年来,关于刑讯逼供的手段媒体也做过报道。但刘仁旺作为一起案件的经历者,用漫画的形式来表现吊打、电击、关铁笼、开水烫、锥刺十指……这一系列刑罚,显然更具震撼力,更有切肤之痛。

  刑讯逼供漫画折射出的也是法治社会之痛。刑讯逼供既不人道,又有违程序正义,与建设法治社会是背道而驰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等法条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现实中,一方面,很多侦查人员依旧将刑讯逼供当作必要手段;另一方面,我国对刑讯逼供者追刑责的案例少之又少。即便炮制了冤案,主要责任人受到的往往也只是轻刑、缓刑。可以说,正是因为对刑讯逼供追责太轻,助长了冤案频发,悲剧不断。

  “刑讯逼供漫画”还是对何时启动追责的拷问。漫画不同于其他表达方式之处,在于其更形象、更直观。刘仁旺既然能记得当时被逼供时的场景,那他是否记得逼供者的样子,乃至更多细节呢?希望相关部门能早日启动对侦查人员的调查。令人欣慰的是,吕梁中院的“纠错”彰显了法治精神。第三次审理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此前两次判决中的关键证据,最终被排除,其中包括,“不能排除刘仁旺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这说明只要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性,便不能作为证据,这就坚守了程序正义。近年来,两高多次出台意见向刑讯逼供亮剑。最高检近日又出台“八项禁令”,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还强调,因管理不善或指挥不当导致违反禁令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显然,吕梁中院的“纠错”是对禁止刑讯逼供规定的落实。

  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的法院像吕梁中院一样,用实际行动对刑讯逼供坚决说不,更希望所有侦查人员在办案时都先画一条红线,不越雷池一步。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刑讯逼供漫画”再次刺痛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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