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堂吉伟德
“中国尿疗协会”曾被民政部列入“山寨离岸社团”名单,但被曝光后,该组织目前依旧活跃,多个尿疗QQ群的群友就将近4000人,好几个QQ群简介中有“我喝我尿养我生”“我喝我尿治我病”等字样,人数最多的群成员近2000个。这些QQ群互动频繁,不时有人分享尿疗心得、探讨尿疗效果。(8月16日《人民日报》) 活跃的中国尿疗协会验证了公众担忧,也戳中了监管的软肋。离岸社团是在海外注册,没有经过国内有关部门注册认证就在国内活动的社团。根据目前的法律,民政部门只能管理在内地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对在内地之外注册成立的山寨社团没有明确的监管依据。而靠“公布名单”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进行监管,又难以奏效。
乱象用重典,治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泛滥成灾的现象,离不开“制度先行”,通过立法将其纳入制度笼子,在给地方主管部门赋权的同时,明确相应的管控职责,让山寨社团的管理从“注册地管理为主”转变到“属地管理”的原则,只要其在某一地活动,或者其办公地点在某地,那么不管其属国字头也好,中字头也罢,抑或冠以国际、世界的“离岸社团”,统统归属于活动所在地管辖,由此依法规范其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敛财之举,从而建立规范而完善的责权利体系,实现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全覆盖约束。
治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不能靠曝光,也不能仅靠一个部门孤军作战,必须整合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力量,并动员社会其他力量参与,以此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尤其是对一些已曝光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若其依然在违法开展活动,则应在畅通举报的基础上,依法进行查处,并构建起“露头便打”的高压态势,从而使曝光成为最具威慑力的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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