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贵峰
8月27日,研究机构发布的2016《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显示,受经济下行、成本压力影响,企业社保在缴费基数合规性上出现大幅下滑,74.89%的企业未按照职工工资实际核定,其中36.06%企业统一按最低基数缴费。这意味着员工的社保被“降低标准缴纳”,势必影响今后的待遇享受。(8月28日《北京青年报》) 超过七成以上企业的社保缴费未按照职工工资实际核定——缴费基数明显低于实际工资,这种普遍存在的“企业低缴员工社保”现象,乍看显得很惊人,实际上又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比如,据此前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报告2014》,2014年我国实际社保缴费基数大致仅为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5%。
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基数,何以会如此明显低于职工实际工资?个中原委当然并不复杂,主要还是因为,目前我国社保费率太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50%,如果完全按这一费率和实际工资足额缴费,那么企业势必会难以负担。
而从企业职工角度来看,同样囿于“社保费率太高”以及现行社保制度“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不完善,甚至存在某种逆向负激励作用,“低缴社保”实际上同样也是许多职工的普遍选择。比如,相比于未来收益,许多职工实际上更看重“到手工资”。并且,许多自我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往往倾向选择“低缴社保”。
就此而言,“七成以上企业低缴员工社保”现象,无疑再次折射了我国现行社保制度亟待改革的现实。一方面,明显偏高的社保费率,亟待尽快适当乃至大幅下调。另一方面,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高度,社保制度也要加速改革,如加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改革进程和幅度,根本解决社保基金入不敷出困境,同时也为下调社保费率创造条件。这正像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的,“没有划拨补缺口,就没有条件降低费率”。再如,通过尽快“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社保制度对参保职工的吸引力,以便吸引鼓励他们自觉主动地多缴费、长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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