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公办高中教师校内绩效激励机制的意见》,该意见通过加强市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调整校内绩效额度,创立教育基金,建立起公办高中校内绩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高中教师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进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校内绩效总量。将高中部分非税收入、文明单位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新增校内绩效工资不低于原高中学校补贴。建立高中一线教师校内绩效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校内绩效工资总量随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时同步调整,增幅一般不超过10%。
二是成立“高密市教育英才基金”。采取政府注资、社会捐资、校友认捐等方式成立“高密市教育英才基金”,其中该市政府注资200万元。教育英才基金重点奖励教书育人业绩突出的教师和优秀学生。
三是设立高中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起,该市政府每年出资1100万元专项支持高中教育发展,用于高中购置教学设施和设备,促进高中现代化建设。
四是注重激励效果。校内绩效激励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优罚劣,重点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发挥应有的导向作用。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其他公办学校舍参照实行公办高中教师校内绩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学校借机乱收费等现象,对发现的问题要从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编辑: 单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