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金惠
在当前环保执法力度饱受诟病的环境下,环保警察可以提前介入并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使证据搜集、案件认定等更为迅速高效。而且在环保执法过程中能更具强制力、快速反应力和严格规范力。 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蔡奇1月7日与媒体和市民代表座谈雾霾治理时表示,2017年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铁腕治霾。北京将强化督察问责,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对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形成震慑。(1月8日新华社) 所谓“环保警察”,顾名思义就是专门打击环保领域违法犯罪的警察。环保警察并非北京首创,近年来,全国先后有15个省市成立了专司环保执法的警察队伍——“环保警察”,有5省在省级层面试水了“环保警察”。而目前来看,环保警察的执法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公安局派员入驻环保局,联合执法模式;另一种是,作为公安局的单独警种,独立办案。
在当前环保执法力度饱受诟病的环境下,设立环保警察的意义到底有多大?环保警察有何得天独道的优势?过去,环保部门以行政执法为主,执法中常出现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企业违法成本偏低、行政执法手段有限等问题客观上造成了“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现象,进入了“污染—罚款—再污染—再罚款”的怪圈。设立环保警察后,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不再受到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权的限制,公安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并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使证据搜集、案件认定等更为迅速高效。而且公安机关凭借区别于其他部门的特殊性,可以在环保执法过程中更具强制力、快速反应力和严格规范力。
现实也的确如此,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切身感受到,从前很多企业主不觉得偷排污水是违法犯罪行为,抓到最多罚点钱;有了环保警察,就会让企业主意识到如果违法排污,可能要入刑,环保意识自然而然就会提高。既然如此,环保警察制度不妨推而广之,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确保环保执法真正有力度。
与其他地方相比,北京市出台的政策,往往在全国更有某种导向意义。希望此次北京市组建环保警察,也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良好的经验示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要求作为公权力的警察权的介入,维护环境秩序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能积极借鉴国外环保警察制度规定,结合国内环保现状,对环保警察的职责、执法程序等进行制度化、法律化的规范,早日形成一定的制度体系,以更大程度地发挥环保警察的作用,抚平百姓心头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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