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雾霾预警,信息公开要跟上

2017-01-19 09: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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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韩金惠

  1月17日晚间,“关于暂停霾预报预警业务的通知”在微博上流传。这引起不少网友的误会,以为今后不会再看到相关部门对雾霾的预警预报信息。经过多方求证,记者从中国气象局核实了该文件的真实性,不过,该文件只是气象部门的内部通知,尚未正式对外发布。目前,中国气象局正在与环保部制定统一的发布雾霾预警预报机制,更完善的工作机制正在征求意见,不久之后将公布。(1月18日央广网)

  在当前公众对于空气质量的敏感程度下,暂停雾霾预警的通知毋庸置疑会引发轩然大波。不过好在所谓的暂停雾霾预警是针对气象部门的,今后的雾霾预警将由气象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制定统一的预报机制。

  做出这样的调整,其实是有现实考量的。从气象和环保两个部门对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职能来看,确实存在一定的职能交叉重叠、标准不统一和缺乏协同机制问题。《环境保护法》和《气象法》,分别赋予了两部门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的法律依据,其中,涉及气象和空气质量的预警预报职能模糊不清。由于专业体系不同,预警信息和技术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气象和环保部门对部分地区PM2.5监测结果不同,引发公众质疑。今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对于雾霾之类的空气质量预警,联合发布机制是大势所趋。

  这一次“暂停雾霾预警”事件的关键在于,两部门忽视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据悉,联合预报机制尚处于磋商过程中,而气象部门单方面内部下发通知暂停霾预警,暂且不论程序上是否合理,单就这种内部下发通知的形式来说,就会让人产生一种不愿被外界所知的联想,让公众感觉知情权被伤害。对于这件事来说,最好的办法显然应该是在两部门达成一致后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公众公布。

  近年来,不少地方气象和环保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已经开始探索开展联合空气质量预报。但目前很多地区的联合预报还处于初级阶段,从流程到技术,都有一定的瑕疵。通常是环保部门在气象部门初始预报基础上再做确认预报。所以,雾霾预警联合发布机制建立后还需进一步的完善。但是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无论信息由谁发布,都要确保实事求是,这是对公众关切的回应,也是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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