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消保委发布2013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2014-03-14 13:4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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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 ,平度消保委(以下简称“消保委”)发布了2013年消费者投诉的几个典型案例,提醒市民在日常消费中要警惕各类消费陷阱,案例涉及药品 、汽车 、家电等多个行业 。

  案例一:维修两次仍罢工

  【案情介绍】2013年2月17日,消保委接到一起皮鞋质量问题的投诉。消费者王小姐在某超市购买一双价值350元的品牌皮鞋,该鞋在购买穿着不到5天的时间内出现鞋底开胶问题,经售后维修两次后仍未解决问题。消费者对皮鞋质量产生怀疑,要求经销商退货。经销商以皮鞋穿着不当为由拒绝消费者退货的要求,只承诺在保修期内继续维修。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皮鞋开胶是否人为损坏造成。工作人员认为皮鞋屡次出现开胶问题说明其存在质量问题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经销商认为皮鞋出现开胶问题是人为损坏就应举证支持,否则就应承担三包责任。经调解,经销商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同款、同等价格的皮鞋,消费者同意。

  【案例分析】这是一起涉及皮革制品三包规定的案件。根据相关规定,本案中,消费者的皮鞋在三包期内(300元~500元皮鞋三包期120天),已经维修两次以上符合换货条件。通过本案,可以发现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王小姐购买的皮鞋在购买穿着五天的时间就出现质量问题完全符合退货换货的条件,可以不接受经销商的维修措施,直接要求退换货。

  案例二:商家易主失诚信

  【案情】2013年5月2日,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 ,其于2012年7月份在某粮油店寄存小麦510斤,当时经营方承诺可以兑换65% 的面粉,且随时可以领取。2013年4月份,消费者至粮油店处要求支取面粉时,被告知原经销商已经将粮油店卖出,原经销商经营时存的面粉只能按照小麦斤数的49% 进行兑换。消费者认为这样不公平,要求按照原经营方承诺65%的标准进行兑换,希望消保委帮助调解挽回损失。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调查得知,消费者提供的寄存小麦单据上载明按照65% 的标准进行兑换。调解过程中,经销商李某称,其于2012年8月份盘进原经销商王某的店面,并盘下了所有的库存小麦,当时双方未就已存的小麦兑换标准进行协商沟通,随着物价上涨,现在如果按照65%的标准进行兑换已不太合适,所以他自己就以49%的现行标准进行兑换。经调解,经销商表示对于王某收进的小麦按照原协议65%的标准进行兑换,自己造成的损失会向王某追偿。

  【案例分析】此案中消费者的遭遇比较典型,消费者采取预付消费、寄存消费等消费方式时,遇到经销商易主或停业合法权益受损时,挽回损失存在一定的难度。通过此案,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预付消费、寄存消费等类似消费方式时,一定要认真考察,选择信誉好的经销,并保留消费凭证、协议,经销商的承诺要以说面为准,不能轻信口头承诺。

  案例三:电视购物遇欺诈

  【案情】2013年6月28日,平度市消保委接到一起老年消费者电视购物遭遇欺诈的投诉。消费者王先生于2013年6月20日在某电视频道看到一则销售高清数码相机的电视购物广告,广告宣称其销售的数码相机高清、多功能,售价500元 ,性能超过市场价格4000多元的同类商品,且保证是正品行货。经不住诱惑的王先生电话下单订购。6月23日到货后发现是“三无”产品,王先生要求退货遭到拒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保委工作人员通过查看实物发现,消费者购买的数码相机外包装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属于“三无”产品,此外,消费者提供的经销商地址位于上海市闸北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消费者应向上海市闸北区消保委投诉。但是考虑到消费者年纪较大,异地购物维权难的原因,消保委决定帮助消费者联系上海市闸北区消保委挽回损失。7月1日,经销商主动联系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7月2日,消费者表示已经收到全部购货款并回寄了商品,上海市闸北区消保委也对他进行了回访。

  【案例分析】这是一起因电视购物遭遇欺诈引发的投诉,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消费者购买的相机是否可以要求退货,调解的难度是异地购物维权难度大。通过此案,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电视购物要慎重。购物要选择信誉度高、影响力大、较熟悉的购物频道购物;对于“低价质高”的宣传要保持警惕,与市价差别太大的商品要慎购,尤其是手机、相机、珠宝玉石;尽量采取货到付款或第三方支付的方式购买,先验货后付款,发现问题当场拒绝签收付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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