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厘清公民自决与行政权力的边界

2012-10-15 11:1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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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马想斌

  日前,国务院决定取消、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本报10月11日A26版报道)

  历经六轮的改革,国务院本着“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国务院此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更从细节上明确了削减行政审批权力的态度。公民自决、市场调节与行政权力划清界限,旨在构建一个“小政府、大社会”。在这个还权于社会、放权于市场、转交权力给民众的过程中,必须重视社会组织的改革、培育和提升,以满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移承接的需求。

  不过,政府还应该细化行政权力与社会 、市场之间的边界 ,让行政审批恪守自己的权力红线。哪些领域是公民能够自决而行政权力没有退出的,哪些是市场能够调节而政府没有退出的,哪些是公民不能自决、市场不能调节因而行政权力不能退出的,这一系列的问题尚待更为细致的制度来规范和明确。否则,一个“务虚”的行政审批改革难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公众所期待的改革好处也会沦为水月镜花。

  一个缺少系统方案支撑的行政审批改革容易陷入“误区”,旧的行政审批在减少,新的行政审批又会出现,行政权力刚从一个社会事务中脱离,立马转向另一个社会事务。如果没有明确的权力边界划分,社会不知哪里能够自决、市场不知哪里能够调节、行政权力不知哪里适合审批管理,会导致该管理的不管理、该服务的没有人服务。更重要的是,囿于对权力的痴恋和利益的纠葛,但凡政府主导的“自我限权”,注定不会一蹴而就、一帆风顺。

  说到底,行政审批改革只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一种手段改良,而构建一个“有限政府”、秩序社会、优良市场才是改革的真正目的。欲达此目的,必须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力边界 ,最终让政府的归政府、让社会的归社会、让市场的归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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