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探子被劳教"再证劳教之随意

2012-11-22 14: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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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施行了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溃疡”,再不祛除它,只会拖慢我国法治建设的步伐,危及社会稳定。经历过“一元钱劳教案”、“唐慧案”、“任建宇案”和“赵梅福案”之后 ,希望有关部门能以最快速度废除劳教制度。

  文/王学进

  近日,50多岁的赵梅福去北京看望读研究生的儿子郭大军,却被兰州警方遣送回老家并劳教一年。对此,兰州市公安局回应称,赵梅福有20多年上访“黑底儿”,此次被劳教是继续执行2010年的劳教决定,当时赵梅福因为身体原因暂缓执行,但现在发现其多次到北京,于是将其从北京接回并投送至劳教所。

  此事再度引发了网友废除劳教制度的呐喊。如果说,去年常州三位上访公民被以一次未购公交车票为由劳教一年的“一元钱”劳教案证实了劳教制度的荒诞,前不久永州爆出的女儿被迫卖淫 、妈妈因上访被劳教的“唐慧案”证明劳教制度的毫无人性 ,这几天正在热议的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被劳教案说明劳教制度随意剥夺公民自由权利的野蛮,那么,此番母亲赴京探望儿子被继续执行劳教的“赵梅福案”则昭示了劳教制度的违宪本质。

  且不论赵梅福因上访被劳教的案由是否正当,就以此番遭遇而论,足见劳教制度已经毫无法理可言了。在未经司法程序、未经法院审判的情况下,劳教委就可以随便杜撰一个理由 ,如违规上访或扰乱公共秩序,随意剥夺一个公民的自由 ,将人送进劳教所。什么查证、起诉、审理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都免了,仅凭劳教委的一纸通知书,就可以对一个无罪公民送去劳教。至于劳教年限,全由劳教委说了算。

  就像将一个无罪公民送去劳教无需履行法定程序一样,兰州劳教委可以随心所欲地决定对赵梅福暂缓劳教或继续执行劳教,既不向亲属说明身体有什么病,也不能证明此时赵的身体已恢复了健康,不但不给当事人申诉辩护的权利,甚至连家属探望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其行为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令人惊惧。

  赵梅福的遭遇再次证实,劳教制度违反法治,必须予以废除。《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但是现行劳教制度规定,仅由各地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决定,就可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最长时限达4年。显然,该制度涉嫌违宪违法。

  知名博主郭老学徒开列了劳教制度的十大“罪状”,如除了违反《宪法》,还违反《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等。其实,仅凭违宪这条,就足以宣告劳教制度的“死刑 ”。事实证明,施行了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已经成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溃疡”,再不祛除它,只会拖慢我国法治建设的步伐,危及社会稳定。希望国务院能像在孙志刚事件后迅速废除《收容遣送制度》那样,在“一元钱劳教案”、“唐慧案”、“任建宇案”和“赵梅福案”后,以最快速度废除劳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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