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亿万官老板"不能"降级"了事

2014-11-18 10: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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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贵峰

  今年65岁的张志友,从1989起历任河南周口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民行处副处长。到2010年平安退休时,张志友在检察院工作21年,同时亦当了15年煤老板,先后两次入股经营两家煤矿。在朋友圈里,张志友对自己的官方身份少有避讳,是出名的“亿万官老板”。2010年周口市检察院曾因此“对张志友进行行政降级处分”。(11月17日《京华时报》)

  张志友身为国家公务人员,竟然将“官员”与“老板”的双重身份合二为一,并以“亿万官老板”头衔招摇过市,不仅严重违背基本的公职伦理,也明显涉嫌违法。《公务员法》和《检察官法》均明确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而《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张志友长期违法兼职“煤老板”、牟利上亿,无疑属于“情节严重”。当然,考虑到张志友“已退休”,依据《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于张志友可以不再予以处分,但相应的问责处置,如降低或取消其退休待遇,仍必不可少,绝不能让“退休成为保险箱”。

  除了“违法经商”,“亿万官老板”张志友是否还存在其他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需要进一步彻查严究 。据报道,张志友曾“瞒报两起塌方死亡事故”、“与死者家属私了”,这不仅明显违法,还可能涉嫌构成“瞒报安全事故罪”。再如,张志友还涉及一起私制假章案,“用此私刻的假章,成功申请延续采矿许可”,如果属实,这一行为也可能涉嫌构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

  此外,值得反思的还有,尽管15年以来,张志友的“煤老板”一直当得风生水起、钱也赚得“盆满钵满”,甚至“对自己的官方身份少有避讳”,是出名的“亿万官老板”,但所有这一切却并没有妨碍张志友“官场生涯一路平顺”、不断顺利升迁,直到“2010年平安退休”。在这一过程中,对张志友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管理部门及其领导,何以能长期熟视无睹,其中是否存在相应的失职渎职责任,显然也应予以彻查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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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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