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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 “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的 ,不收取退票费”,铁路客票延长预售期后,为了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让旅客充分利用车票资源,铁路部门进一步优化退票、改签规则,自2014年12月3日起实行。(11月30日《人民日报》) 在铁路客票延长预售期之后,铁路部门进一步出台“提前15天退票不收退票费”新规,显然非常值得“点赞”。因为对于广大铁路旅客来说,这样做不仅有利于让一些旅客节省不菲的退票费,而且有利于吸引鼓励人们更加积极主动地提前退票,并以此有效预防减少“因售期延长,盲目提前占票增多 、退票率增加”而可能产生的“春运火车票更难买”副作用。而另一方面,对于铁路部门来说,“提前15天退票不收退票费”新规,事实上也非常有利于帮助其自身有效洗脱“多赚退票费”的嫌疑,进而充分展现其“方便旅客”的诚意。
我们知道,在不久前铁路部门宣布铁路客票预售期从20天延长至60天之后,“会导致退票率增加、春运火车票更难买”,“多赚退票费”等一直都是饱受许多网友“吐槽”的问题。在这种现实语境下,“提前15天不收退票费”新规之所以值得“点赞”,不仅是因为新规则的内容本身,更在于,铁路部门这种不仅能够及时正面回应舆论批评而且还能“从谏如流”、“有则改之”的积极态度。
当然,充分肯定“铁老大”此次的“从谏如流”行为,并不等于说,铁路部门此次的“优化退票改签规则”已经尽善尽美,更不等于说,铁路部门破除垄断的市场化改革已经真正到位。但铁路部门只有不断坚持强化这种“从谏如流”“最大限度方便旅客”的态度,才可能真正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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