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报废条件出台只是第一步

2015-07-21 09:53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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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赵亚麟

  记者20日从国家标准委获悉,作为我国首个电梯主要部件报废国家标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将于明年2月正式实施,填补多年来国内外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 (详见本报今日14版报道)

  上世纪80年代,电梯在我国开始大量使用,截至2014年底,我国在用电梯数量已超过350万台,而其中最早的一批电梯已经使用20多年,到了现在,有不少电梯已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但由于更换电梯所需成本较高,再加上之前国家缺少电梯强制报废的相关法律,所以一些开发商更愿意让电梯“带病”运行,超期服役。而电梯“带病”运行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各地电梯事故频发,“夺命电梯”的新闻不绝于耳——可以说,这个《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为将来的电梯检修、电梯报废提供了一个依据和标准,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不过在点赞之后,还要看到这个电梯标准仅仅是一个技术标准,并不涉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更没有对电梯报废的强制力。目前,我国的电梯维保的主要依据是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其规定,政府相关部门每年都要对电梯检测1次,电梯使用单位至少每15日要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则应当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但实际上,大多数电梯是几个月才维护清洁一次,有的是出了事故才修,至于报废的问题更是无从谈起。已经出台的规则和条例尚且难以监督和执行,再加上一个没有强制力的电梯报废技术标准,就想改变目前我国电梯事故频发的现状,想来也是很难实现的。

  所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在电梯报废标准的基础上,出台规范电梯的维保、年检以及报废的强制性标准,让电梯管理尽快走上常态化、正规化的轨道,像管理和报废机动车一样严格地管理电梯,相信到时候“夺命电梯”的悲剧会少上很多。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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